- 營建署修正淡海新市鎮都市設計審議規範 落實低衝擊開發方式,打造美好海綿城市
內政部營建署表示,本次修正都市設計規範,除配合現行土管要點規定及「都市計畫法新北市施行細則」、「新北市都市設計審議原則」、「新北市透水保水自治條例」及「新北市透水保水技術規則」等相關規定外,針對永續發展規劃理念修正重點如下:
一、修訂人行空間及步道系統鋪面等相關規範。
二、增訂基地排水設計規定、基地透水與保水設計規定、公共設施用地開放空間及建築基地指定留設開放空間排水暨透水保水設施等。
三、考量停車系統之規劃設計完整及環境保護設施配置事項,增修訂車道出入口位置規格及垃圾貯存、資源回收空間與垃圾車暫停車位設置等。
四、避免降水直接排入地區公共排水溝及應於基地周邊境界線旁側加設具滲透、過濾及出流管制功能之排保水設施,新增基地排水暨透水保水相關規定,如基地透水保水設施設置應以生態滯留單元/雨水花園、樹箱過濾設施、綠屋頂、植生溝、透水鋪面、雨水桶及滲透陰井/側溝等低衝擊開發設施設置及可循環再利用且低維護管理之設施設置為原則,避免設置水池或儲水槽等無滲透及綠美化環境功能之雨水貯集滯洪設施。
內政部營建署進一步表示,淡海新市鎮第1期細部計畫地區都市設計審議規範已經內政部淡海新市鎮特定區計畫都市設計審查小組討論通過,將於近期內辦理發布實施作業,以加速落實低衝擊開發,達成永續發展的理念。